矿区分院检察长受邀列席审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14.08.2019  16:31

      8月12日,矿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德金应邀列席矿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由矿区人民法院院长姚胜利主持,研究了一起破坏环境资源的刑事二审抗诉案件。
      赵德金会前仔细审阅案卷材料,组织第一检察部对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了全面分析,并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讨论,为列席审委会做了充分准备。
      在听取承办法官案情汇报及处理意见的基础上,赵德金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列席意见,重点围绕原审被告人违法占用农用地造成大量耕地严重毁坏的危害后果及证据采信等问题做了全面阐述。列席意见得到审委会的采纳。
      赵德金表示,这是第二次参加矿区法院的审委会,此次列席审委会,既是一个监督的过程,也是一个相互学习、共同提升的过程,矿区分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矿区法院的沟通协作与配合,推动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与法院共同捍卫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实现法律监督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
      赵德金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加强法官与检察官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为实现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美丽、文明的新甘肃,作出应有的贡献。
      姚胜利强调,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有助于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接下来的工作中,法院要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作为自觉接受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的重要途径,要加大与检察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力度,努力实现“让每一位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