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政府第一督查组督查临洮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06.12.2016  22:04
定西市政府第一督查组督查临洮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市安委会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定西市迅速行动,市上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领导小组,由市长唐晓明任组长,副市长曹明任副组长,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成员。市安委会专门下发了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市安委办专门制定了《定西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方案》,组成四个督查组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11月28日至11月29日,第一督查组由市安监局副局长韩荃林带队,对临洮县2016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县长许树德、副县长石小伟,县安监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太石镇、中铺镇以及太石镇上咀村、中铺镇大石头村、何家山新村,县住建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甘肃洮河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甘肃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甘肃鸿盛岩棉科技有限公司、临洮县多元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定西市天龙驾驶员培训服务有限公司、临洮县瑞龙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苯日钦牡节能建材公司、甘肃招金贵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临洮分输油库、临洮县百兴烟花爆竹购销有限公司等2个乡镇,3个村级安监室,2个部门(单位)、10家企业细致检查,共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共72条,下达了督查意见书2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9份。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专门召开了反馈会,督查对督查情况进行了反馈,临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井然有序。 一是 及时制定印发《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等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成立了督查组,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迅速及时; 二是 交通运输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不断推进; 三是 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持续推进; 四是 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开展; 五是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六是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督查组指出了临洮县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问题: 一是 部分企业对近期全国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不及时。 二是 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能发挥有待加强。 三是 乡镇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有待强化。 四是 企业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五是 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进度需进一步加快。
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30天有效工作时间,全面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一要 时刻重视安全生产不放松,认真汲取江西丰城“11.24”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制度,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的领导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要 抓好冬季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盯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供热企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部位,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要 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农民安全意识,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一氧化碳中毒、高处坍塌等事故发生。 四要 进一步巩固标杆、示范、标准化企业建设,细化风险分级管控,把安全责任、隐患治理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五要 充分发挥好驻村干部、村干部的安全生产监管作用,同乡镇安监站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形成安全监管合力。
反馈会上,县长许树德强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全力凝聚联动合力,切实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抓好除隐患、降事故、保安全工作。 一是 思想认识要再深化。要坚决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应付等心理,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时常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 二是 安全责任要再靠实。要把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三是 隐患排查要再细致。要紧密结合行业实际和季节性特点,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宣教培训要再深入。要充分调动村委会和社区的积极性,运用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应急能力要再提升。  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有效应对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