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召开督查工作座谈会陈吉宁强调,环境督查要在严格监管执法上下功夫,在督查压力传导上下功夫,在严肃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在部门区域联动上下功夫,全力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3月20日,环境保护部召开督查工作座谈会。座谈会前,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一行在环境保护部华北环保督查中心调研。中国环境报记者贾继恒摄
中国环境报记者王昆婷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3月20日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召开督查工作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环境区域督查工作。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强调,环境督查要在严格监管执法上下功夫,在督查压力传导上下功夫,在严肃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在部门区域联动上下功夫,全力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
陈吉宁指出,区域督查是环境保护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守好底线的重要保障。自国家环保总局时期试点实行区域督查制度以来,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国家层面对各个区域实施快速有效督查的网络基本建立,国家环境监管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环境区域督查工作的定位、思路、职责越来越清晰,在推动环保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陈吉宁说,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许多新的思想、论断和要求。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也就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严格环境执法作出了明确要求。这为我们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推进环境守法新常态,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环境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督查中心要从战略高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并切实把中央的精神要求落实到强化督查、严格执法的实际行动中。
陈吉宁强调,中央政府需要在国家环境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这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通过设置区域派出机构,以落实中央事权、强化中央监督,已在多国成功实践。解决中国环境问题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要求我们用一种长远的眼光、全局的视野看待当前区域督查遇到的挑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夯实基础,规范管理,谋划督查工作的长远发展。具体来说:一是明晰督查责任,调整、转变督查方式,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其环保部门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办或督办大案要案。二是突出督查重点,实现由“以查企业为主”转变为“查督并举、以督政府为主”,加强综合督查。三是规范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督查工作制度和程序。四是创新督查方式,着力查办大案要案,查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五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大人员交流力度,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有效保障督查工作;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构建各督查中心之间、各督查中心与部机关之间的信息交流平台,实现督查及执法信息共享。
陈吉宁说,2015年是新《环保法》的实施年。新法能不能装上“钢牙利齿”,关键在于执法督查工作是不是严格到位。要充分发挥区域督查的作用,充分调动环保部门的力量,加强部门联动,扩大社会参与,打出一套组合拳,形成与环境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强大合力,彻底改变以往环保执法偏松、偏软的状况,让守法成为常态,让违法无处遁形。这对督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考验。考验就是机遇。围绕今年的重点工作,执法督查要真正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对基本职责任务要执行到位。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避免不作为。二是对地方政府责任要督查到位。地方政府是改善环境质量的责任主体,要抓住典型案例,利用好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方式,切实推动地方政府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对违法单位要执法到位。要督促地方执行好按日计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等处罚手段,既要从量上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被查处率,也从质上完善执法行为的规范性,切实推动新《环保法》落地生根,让企业懂得守法不是高要求,而是底线。任何单位、任何人胆敢以身试法,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是对各方力量要协调到位。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联合执法,凝聚各级环保部门力量,建立完善区域、流域环境执法督查协作机制,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出席会议。
华北、华东、华南、西北、西南、东北6个环保督查中心主任和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