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预防处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
10月27日,省院预防处党支部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准则》《条例》)专题学习会,高继明副检察长应邀参会,辅导同志们全面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
该处党支部全体党员结合自身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畅谈学习感悟,并从党性修养、理想信念、纪律作风等方面,比照检查,查找问题,分析根源,明确方向,高继明认真听取了大家的发言,并逐一作了点评。他指出,大家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很高,坦诚相见、直面不足,分析具体深入;互帮互学,共同提高的团队精神也是其它支部应该学习的。
高继明指出,《准则》、《条例》修订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大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的体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条例》围绕党的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碰触的底线。
高继明还通报了我省检察系统内的三起违纪事件、全国人大代表甘肃视察的反馈意见,强调代表们对开展预防工作中必须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和建议,结合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高继明对大家提出了三点希望:一要克服三种思想:即离得远、够不着、学不了的思想。《准则》和《条例》,非常具体细致的指出了党员干部、领导干部从业、从政、用权、修身、齐家的行为规范,不是大而空不着边际的高调,应当克服以往政治理论学习离得远、够不着、学不了的思想,坚决杜绝走过场、完任务,要把各项规定和要求刻在心上。二要见心见行。党员干部的各种规范、要求、学习不仅要内化于心,更重要的是外化于行。欲戴其冠,必承其重。党员干部不是高帽子,是沉甸甸的责任担当,作为先锋模范,当以更严格的标准要求自我,真正发挥表率作用。三要落细落小。自觉注重细节小事,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古人已经给我们破了题,我们要 “时时铭记、事事坚持、处处上心”,树立高标准、坚持严要求、践行实作风,回应人大代表们的建议意见,立根固本,本根不摇,才能枝叶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