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召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

10.09.2014  12:55

        9月5日上午,省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厅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省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州、分院及所属县区院全体干警通过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在分会场参加会议。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清主持会议。

        会上,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路志强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切实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反“四风”工作。要紧盯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发信号、用狠劲、出实招。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安排部署,以对党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精神,步步为营,久久为功,扎扎实实地落实好中央、省委的各项规定要求,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保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变通、不打折、不走样,坚决防止和严格纠正“四风”现象。二要紧盯突出问题,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省院将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的部署要求,在“两节”期间抽调人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省院机关各部门和各地检察机关遵守八项规定和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省院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省院机关各部门和各级检察院必须对所属人员加强严格管理和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坚决刹住不正之风。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追究责任。各级院党组和省院机关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通过的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省院党组通过的《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院党组和各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的重点任务,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检查、监督等活动,落实好规定的各项动作任务,确保八项规定精神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确保本单位、本部门干警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对发生严重问题的地方和部门,要严格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要追究党组、党支部的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纪检组、机关纪委、纪检委员的监督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会上,省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文信通报了今年以来中央纪委、省纪委查处“四风”问题的情况,并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节点、狠刹“四风”、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加大检务督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