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集中约谈23个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

24.08.2014  20:16

全省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表(截至2014年7月31日)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近日,省纪委监察厅按照省政府和省纪委主要领导要求,对首批安排“双审”的23个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共46名同志逐一进行谈话,严肃指出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责成对相关问题进行倒查追责。

    去年9月开始,省审计厅对县(区)委书记、县(区)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和机构编制“双审”,首批审计的永登、凉州等23个县(区)发现国家政策规定执行、部门职能履行、财政财物收支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基本建设及机构编制管理等方面各类问题1856个,涉及资金226.54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06条。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省纪委监察厅专门约谈23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进行谈话告诫,督促问题整改。

    在约谈中,省审计厅、省委组织部和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代表组织分别指出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按“一案双查”要求深入调查、严肃追责的问题。46名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都表示,这次“双审”对县域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对县(区)委书记和县(区)长是一个很好的提醒和警示,要从审计出的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县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省纪委要求,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思想上切实警醒起来。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审计发现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反思问题发生的原因,充分运用审计结果,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着力抓好管人、管事、管钱、管物部门和环节的权力管控,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省纪委强调,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当,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认真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有关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将主体责任走到哪里、讲到哪里、落实到哪里,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要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细化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

    省纪委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要认真整改存在问题,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要本着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本着对组织负责和对干部教育挽救的态度,采取措施,认真整改,不折不扣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针对审计发现的体制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抓好建章立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省效能办要结合不作为慢作为和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和暗访。

    省纪委强调,有关市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调查需要追责的问题,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与市州纪委、省纪委的汇报沟通,对典型问题严肃倒查追责,能够立案的坚决立案调查,该组织处理的坚决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纪律处分。特别是对整改不认真、敷衍塞责的,要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追究党委、政府党组的主体责任,也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

    省纪委常委姜毅、张斌,省监察厅副厅长王立泰分别主持约谈。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秋林、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苏琦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审计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约谈。相关市州和县市区纪委负责人一同参加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