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阶段绩效进行检查的通知

10.03.2015  12:52

有关高等学校:

        为全面了解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工作绩效,经研究,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进行阶段绩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主要绩效、存在问题、今后特别是2015年工作计划,重点检查在方向凝练、人才培养、团队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平台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主要业绩,检查统计的时间区间为2013年1月—2014年12月底。

2、省级重点学科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二、检查方式

1、委托学校进行专项检查。各高校要指导本校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就建设规划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总结,填写《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绩效简况表》,形成各学科总结报告。在此基础上,学校进行整体评价和排序,形成本校总结报告。

2、在学校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省上将进行抽查,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在全省通报。

三、具体要求

1、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实事求是地开展分析总结,认真撰写报告,杜绝拼凑绩效现象,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来源清楚。

2、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阶段绩效要在本校学科建设专题网站公布。省学位办将在官方主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2015年3月20日前,请有关高校将学校总结报告及排序表、各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的总结报告及附件,一式一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报送省学位办,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建设工作。

联系人:崔坚,  联系电话:0931-8820901,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doc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绩效简况表

 

甘肃省学位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