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级引才补贴20万安家费
原标题:我省下发《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省级引才补贴20万安家费
中国甘肃网5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马莉) 从我省当选并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津贴标准由每月1万元提高到2万元;领军人才3年聘期期满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标准提高到20万元;设立特聘科技专家岗位;允许事业单位通过设置流动岗位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支持离岗创业;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一定比例折算入股……近日,甘肃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鼓励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一系列人才激励和保障措施出台。
设立高层次专业
技术人才津贴
在激励用好现有人才方面,我省将提高在我省工作的院士津贴标准和“甘肃省领军人才”考核奖励标准。从我省当选并在我省工作的“两院”院士津贴标准由每月1万元提高到2万元(省财政负担1万元、所在单位负担1万元);领军人才3年聘期期满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标准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领军人才3年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出领军人才队伍。同时,设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津贴。从我省受聘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工作满5年以上的人员(含中央在甘单位和非公经济)中,每年选拔一批业绩贡献突出、社会效益好、创造较高经济价值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在推动精准扶贫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津贴。其中,已享受领军人才津贴等政府其他人才津贴的高层次人才,不重复享受。
省级引进人才可获
20万元安家费补贴
省上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配备不少于3人的专业支持团队。在合同期内,除用人单位兑现待遇外,省政府为特聘科技专家每人每月发放津贴4000元。而且,对引进人才(团队)掌握自主知识产权且在我省进行产业化、经济效益潜力较大、具备转化条件,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经评审认定,可在500万元以上给予项目转化资金扶持;对引进人才(团队)正在开展的具有较大经济社会效益前景的科研项目,或开展对我省科技创新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攻关活动的,经评审认定,可在100万元以上给予项目研发资金扶持。符合省级人才引进条件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给予20万元安家费补贴等。
事业单位通过流动
岗位引进高层次人才
允许事业单位通过设置流动岗位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经各级人事人才主管部门认定,可突破资历、年龄限制,对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的或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特殊人才实行特殊的评价政策;鼓励支持离岗创业。离岗协议期间,编制、人事关系和职务级别予以保留,工龄连续计算,原岗位任职或聘用时间连续计算,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与原单位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定,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政策与渠道不变。
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
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
另外,对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点科技项目,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以及省级科技重大专项,从事重要公益事业领域、高层次人才集中的其他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适当给予倾斜。我省其他事业单位(含高等教育院校及科研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考核结果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