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人社厅建立核对信息共享互查协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快建立两两合作、多层次的信息共享快速查询协作机制,不断提高全省人社部门的社会保障能力、提升全省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省民政厅与省人社厅协商决定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共享查询协作机制,11月24日在省社会救助部门第二次联席会议上双方主要负责同志正式签署合作协议。
协议约定,双方依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完善的原则,在申请社会救助家庭成员的救助信息、社会保险信息、就业信息、受教育救助信息、婚姻登记信息、遗体火化信息等方面实现共享互查,开展长期稳定的合作。在信息共享互查方式上,在未建成核对信息平台前,双方采用存储介质拷贝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待核对信息平台建成后逐步过渡到在线适时自动交换。双方提供的信息仅作为履行职责的参考数据,对涉及核对对象隐私和秘密的信息严格保密。
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开展一年多来,核对机构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核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基本形成,核对平台初步运行,全省有62个县区与当地人社部门开展信息比对、53个县区与住建部门开展信息比对、51个县区与公安部门、公积金部门开展信息比对、49个县区与工商部门开展信息比对、48个县区与地税部门开展信息比对、16个县区与金融部门、运管部门开展信息比对,极大地减少了“错保”、“骗保”等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的发生,使低保对象“进出”成为常态。
核对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的参与配合,信息共享程度越高、层次越高,核对效率就越高,核对结果就越准确、越权威,核对成效也就越显著。省民政厅将充分发挥省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按照核心事项优先比对、成熟事项优先实施的原则,树立“合作、共享、双赢”的理念,与成员单位逐一对接,分批次签订信息共享互查合作协议。目前,省民政厅正在加紧与公安、住建、卫计、教育、工商、人行等部门对接签约事宜,指导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推进核对机制建设。
(省核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