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

19.01.2015  18:47

        1月16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律师代表座谈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规定,着力构建检察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检律关系进行了座谈讨论。省院路志强检察长、其他党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司法厅杨景海厅长、谢丹副厅长及律工处、律协部门负责人及来自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省检察院张清副检察长首先介绍刑诉法修改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工作情况。张清副检察长介绍,近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以案件管理机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律师接待工作案管部门“一站式”服务。先后制定多项保障律师执业的工作规定,建立统一接待律师的案件管理大厅和律师阅卷室,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等信息化手段,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为律师在检察环节行使阅卷权、辩护权和调查取证权提供畅通便捷服务。
      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反贪局和侦监处就侦查阶段和审查批捕阶段保障律师会见权及听取律师意见建议的情况做了发言;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尚伦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王亦农、省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张卫东就检察机关主动加强检律联系表示欢迎,并结合广大律师平时执业情况,就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提出有参考性、有操作性的意见。
        省司法厅杨景海厅长就检律合作问题做出讲话。杨景海厅长在讲话中对检察机关主动开门纳谏、重视联系律师团体、协调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做法给予了高度好评,并要求司法行政部门要从强化自身建设做起,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增强检律互信,共同履行好法律职业共同体职责使命。

        座谈会上,路志强检察长做了总结讲话。路志强检察长首先对与会律师发自肺腑、直言不讳的发言表示感谢,并表示要将各位律师的意见建议仔细梳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路志强检察长强调,律师制度和检察制度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和检察官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路志强检察长指出,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必须充分肯定律师群体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必须准确把握检律关系的基本内涵、三是必须清醒认识检律关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路志强检察长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从四个方面加强建立良性互动检律关系:一是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突出整治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认真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和要求、对律师合法行使权利故意妨害、滥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违法取证、违规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绩效考评弄虚作假、违规插手经济活动、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以案谋私等八个方面的问题。二是切实解决律师执业“三难”问题,研究建立检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律师各项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重点解决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对于律师要求听取意见的,办案干警要高度重视、积极回应、妥善安排。对于律师提出无罪、罪轻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侦查中有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况,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的意见,都应当认真审查核实,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三是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全面构建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平台等四个平台,更好地保障包括律师在内的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健全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制度,全省检察机关将根据高检院《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侵犯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行为,坚决予以及时纠正。路志强检察长还指出推进法治甘肃建设,是包括检察官、律师在内全省法治工作者的共同责任和使命。
        路志强检察长表示,全省检察机关愿意与律师界同仁一起,相互尊重对方权利,相互尊重对方的诉讼行为,共同化解矛盾,共同维护法治尊严,共同维护人民权益,共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检察机关和律师界应进一步增强职业认同感和信任感,真正从法治建设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着力构建新型、健康、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为实现“法治梦”而携手前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