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修订出台工作规则:基层调研不去风景区参观
中国兰州网11月16日消息 省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按中央要求报备。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省长、省委书面报告……省政府近日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对省政府各级领导工作进行了明确安排,同时对于省政府各部门的工作也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推进政务公开重大问题要公布处理结果
省政府各部门、各市州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研究、咨询机构等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当充分协商;涉及地方的,应当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要委托第三方或联合第三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和改进工作。重大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全省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形式召开
省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省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长主持的省长办公会议、省政府专题会议,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省政府及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严格审批,减少数量,控制规模。应由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不以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召开,不邀请市州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省政府批准。全省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省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按中央要求报备。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省长、省委书面报告。省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离岗休假、学习,请假报告须提前3天送省政府办公厅,由省政府办公厅向省政府领导同志报告,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后报省委。
基层调研省领导不去风景区参观
省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省政府领导同志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注重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到基层考察调研,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减轻地方负担;市县负责同志不到机场、车站及辖区分界处迎送。除工作需要外,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省政府领导同志出席会议活动、到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