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外出报告工作的通知
甘教厅〔2015〕82号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高校主要领导
外出报告工作的通知
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纪律建设的要求,努力在全省教育系统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的通知》(厅字〔2013〕1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的通知》(甘办发〔2013〕103号)精神,现就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外出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告人员和事由范围
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同志离开所在市(州)出差、出访、休假、学习、看病等,须提前3天向省教育厅报告(参加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重要会议活动除外),征得省教育厅主要领导同意后,向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报告。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应先通过电话向省教育厅主要领导报告,随后以书面形式报告。
二、报告内容
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内容包括:外出人员姓名、事由、时间、地点,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同志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报告方式
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同志外出,由学校党政办公室以传真形式向省教育厅值班室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党委书记、 校长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所在市(州)(参加全省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应说明情况。
(二)党委书记离开所在市(州),应由排名靠前的副书记(含校长)主持工作,如副书记在此期间也不在本地,由排名靠前的其他常委主持工作;校长离开本市,按职务排序确定1名负责同志主持工作。
(三)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同志外出期间要保持联络畅通,如行程有变化,应及时以书面形式补充报告。
省属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要带头执行外出报告制度,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省教育厅将加强督促检查,并视情况定期通报。
附件:甘肃省省属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报告单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8月27日
附件:
甘肃省省属高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报告单
姓 名 |
| 工作单位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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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电话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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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时间 |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外出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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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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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期间代理主持工作负责同志 | 姓 名 |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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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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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