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

15.03.2016  02:11

    【本报讯】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我省将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将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最大限度释放农业转移人口消费潜力。

    《意见》指出,推进人口城镇化相关领域改革。鼓励各地放宽落户条件,逐步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兰州市要认真贯彻执行《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开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其他市州要加快取消地级及以下城市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家属落户限制。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自用住房消费,将公租房扩大到非户籍人口,最大限度释放农业转移人口消费潜力。

    《意见》指出,鼓励省内旅行社和旅游公司跨省设立分社、跨区域连锁经营。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弹性作息制度。扩大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提升入境旅游消费,认真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争取“十三五”期间将免税店建到市州及旅游重点县区。

    《意见》要求,改造提升城市消费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以兰(州)白(银)定(西)临(夏)为核心的中部城市群,构建“大兰州”都市圈,探索在圈内实现公交车、公共自行车、地铁、出租车、道路客运、城际铁路一卡通。加快通用机场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100%的县级行政单元能够在地面交通60公里或1小时车程内享受到通用航空服务。促进体育健身消费,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规划建设,推进城乡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推动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意见》指出,依托中心城市、旅游目的地以及兰州、武威、天水三大陆港和兰州、嘉峪关、敦煌三大空港建设,促进区域内“铁公机”零换乘、无缝衔接,在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航空口岸、铁路口岸建设进境免税店。积极向国家申报建设肉类、木材、粮食、汽车整车和水果等进口指定口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