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会议

10.09.2014  12:44

              9月5日下午,省卫生计生委召开副处级以上干部会议,专题传达学习省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卫生计生党组书记、主任刘维忠就中秋、国庆“双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一要继续做好表率引领作用。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精神和委党组的规定。各单位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关键是“一把手”要发挥带头人、领头雁作用。二要再次明确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坚决禁止公款购送月饼等节礼、公款送礼金、公款相互宴请、公款旅游、滥发奖金福利等,严禁在宾馆存留经费,不得设置“小金库”。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到私人会所活动、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三要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开展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各单位要按照这次专项整治的要求,认真对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清理整改。委机关和直属各单位公职人员一律不得以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都将严肃处理。

            会上,省纪委驻委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段巍同志传达了省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建太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

          省卫生计生委副书记、副主任李存文同志主持了会议。 省卫生计生委机关、省红十字会、省计生协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委属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