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24.07.2018  12:48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7月23日在兰州召开。

  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主持。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王玺玉、陈克恭、吴明明,秘书长张建昌及委员48人出席会议。

  会议首先通过了本次会议议程。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陈克恭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转4版)(接1版)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楚才元作的关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甘肃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东亮作的关于《甘肃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关于《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政府副秘书长郭春旺作的关于《甘肃省麦积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环境保护厅厅长雷思维作的关于《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李睿作的关于《甘肃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听取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汪尚学作的关于《甘肃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兰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宗礼作的关于《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说明;听取了金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军禄作的关于《金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的说明;听取了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保岗作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副省长张世珍,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省上各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推派的公民旁听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