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严四零”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29.03.2016  16:18

今年以来,金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行政执法中,始终坚持把提高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重点,切实做到“四严四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严格执法行为,执行法律零折扣。在执法过程中文明礼貌在先、亮明身份在先、告之事由在先、收集违法痕迹在先,做到有理、有据、有节,保障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确保法律法规有力、有序、有效执行。

二是严格办案程序,服务企业零距离。将行政指导贯穿办案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法》及《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注重德法监管并重,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行春风化雨般的宣传教育,帮助其提升档次,合法合规经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是严格错案追究,稽查办案零差错。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错案追究制度,将案件办理结果与办案人员的考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避免差错案件发生。

四是严格事后监督,行政执法零败诉。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回访相结合,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和文明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依法办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等进行系统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实现行政执法零投诉、行政诉讼零败诉。 (金塔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