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强化 “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
“五一”、“端午”节即将来临,4月28日中共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就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作风纪律印发通知,并提出严格要求。
通知指出,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第四次全会精神与进一步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局“十个不准”规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反对“四风”、坚决惩治腐败,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继续盯住具体问题,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不断发出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确保食品药品和监管队伍“两个安全”。
通知要求,“五一”、“端午”节临近,各单位、各处室要真正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锲而不舍、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做到早布置、早预防、早检查。严禁党员干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和管理单位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送节礼、大吃大喝、相互宴请或安排旅游;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和实物等;严禁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大操大办收受礼金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强调,系统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两节”前后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要针对组织观念淡薄、纪律松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慵懒散、奢私贪、蛮横硬等问题,加强检查监督,严肃执纪问责。对打折扣、搞变通,穿上“隐身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省局“十个不准”规定的问题,按照“快查快办”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坚决“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领导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通知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加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强化党纪党规意识,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无视规矩、逾越底线,切实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身手,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以身作则,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并注重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自觉接受组织管理和群众监督。(省局监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