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民政局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近日,酒泉市民政局对2010年以来的救灾、低保、优抚、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及时制定了整改落实措施。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原则,不断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资金发放程序,没有发生挤占挪用、截留转移、贪污克扣等违纪问题。
一、资金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救灾、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福利彩票公益金共163422.555万元,其中:救灾资金7151万元;城市低保资金55062万元,农村低保资金59167万元,临时救助资金784万元,五保供养资金2406.83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6060.8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11894.325万元,工作经费108万元,敬老院建设补助资金820万元;优抚安置资金7298.8万元;市级公益金2505.4万元。
二、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主要做法
(一)各级领导重视,思想认识明确
民政专项资金是民政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途径和基本保证,管好用好有限的资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是民政部门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和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委、政府把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定期检查考核。在每年召开的政府廉政会议和民政工作会议上,政府领导都对加强惠民政策落实和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提出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确保政策落实有力。各级民政部门始终高度重视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把确保资金合理正确使用作为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县两级建立了民政资金专户,坚持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健全资金使用管理规定,资金分配由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核销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有效杜绝了乱开口子、违规拨款和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现象。
(二)严格执行纪律,健全完善制度
在民政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上,我局建立并逐步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坚持按制度、按规程办事。各项资金分配先由业务科室提出初步意见,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有效保证了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县市区民政局和乡镇民政办在资金发放过程中,建立了配套的账、表、册、卡,坚持做到政策公开、标准公开、对象公开、数量公开,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的监督,杜绝了资金发放中优亲厚友等不廉洁现象。
1.救灾资金发放严格把好申请关、审查关和审批关。根据受灾情况,先由群众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根据申请人家庭基本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予以公示上报;各乡镇根据村委会上报名单,采取入户调查、损失评估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情况,召开乡镇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救助对象;县市区民政局将审核批准后的救助对象花名册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救灾款打入救助对象存折。
2.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低保资金按月发放,民政部门将低保对象花名册及发放数额提供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低保金转入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直接打入低保对象存折,减少了资金发放流通环节,保证了低保金及时、快捷、准确到达低保对象手中。各级民政部门严格执行个人申请、受理审核、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工作程序,有效提高了低保资金发放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深化动态管理,严格执行全额保障对象2年和差额保障对象1年有效期管理制度,低保对象人口、财产、收入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和定期核查制度,对在有效期内家庭生活水平发生明显变化的保障对象,及时进行调整,保证了低保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困难家庭。五保对象供养金实行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花名册,将供养资金转入金融机构划拨到五保对象存折。
3.切实保障优抚对象权益。民政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和重点优抚对象实际人数、抚恤标准,准确测算所需资金,编报预算和抚恤资金发放表,向财政部门提出直付申请。财政部门审核民政抚恤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和抚恤资金发放表,及时将资金拨付代发银行。建立了优抚对象减员上报制度和优抚对象增补审批制度,民政部门定期深入城市社区和乡镇村组调查核实优抚对象基本情况,摸清优抚对象底数,及时增减享受补助的优抚对象,对新增的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和相关程序,逐级上报审批,没有虚报、冒领、吃空头现象。
4.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监管。福彩公益金使用坚持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统一管理。根据销售额返还的公益金,先存入国库后,民政部门根据需要做出预算并递交申请报告,财政部门同意后拨入民政局零余额账户使用。福彩公益金使用坚持做到投资方向明确、资金数额准确、程序公开透明、严肃责任追究。每笔款项严格遵守不拖、不挪、不占、不变的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民政项目招投标制度,建立了项目跟综检查机制,保证公益金规范使用,落实到位。福彩公益金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主要用于资助养老基本设施建设、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扶危济困、救孤助残、资助贫困大学生等社会公益项目。2010年以来,福彩公益金资助老年人福利机构279个、儿童福利机构8个、慈善项目6个、社会公益项目30个,资助困难家庭大学生、残疾人、老年人等4552名。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在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上,我们一方面健全制度,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资金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认真执行《酒泉市社会救助资金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及运行程序,强化对各项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县市区自查和市上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抓工作落实和资金安全运行相结合,市上每半年集中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整改方案,上报整改报告,逐项检查验收,确保民政专项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准确无误。近年来,在审计、财政部门对福利彩票公益金、救灾资金、低保资金进行的专项审计中,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整体情况良好,各项救助政策有效落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地方金融机构资金拨付迟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资金使用的实效性;二是个别县优抚资金结余较大;三是个别县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预算不详细、不具体。
四、加大工作整改力度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从教育、培训、制度、审计检查等方面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改进和提高资金管理使用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民政专项资金安全管理、有序运转。一要加大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力度,充分认识抓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管好用好民政专项资金作为推进民政整体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措施。二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真正做到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公平公正、社会满意。三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好预算管理,及时拨付各项资金,定期进行审计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处理,坚决纠正。四要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把解决问题与加强教育、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完善机制结合起来,促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推动民政整体工作取得新成绩。(酒泉市民政局 马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