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测数据分析 为大气十条考核保驾护航

19.10.2017  10:36

2014年5月,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对地方政府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017年为大气环境质量考核的决算年,在考核最后冲刺的80天中,省站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加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加强数据为管理服务的支撑作用。在按时完成各类例行环境质量报告编制任务的同时,依据年初省厅下达各市州月、年颗粒物控制目标和1-9月实际监测数据,从10月1日起,每日向省环保厅上报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和各市州月控制目标完成进展情况;建立了环境空气质量快报制度,按周分析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及变化趋势;针对沙尘天气,实施逐日报告制度,分析沙尘天气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影响,及时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沟通,确保沙尘天气影响颗粒物数据的有效剔除。通过各项措施,齐抓共管,为我省大气十条考核工作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