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14.01.2015  17:48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 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甘建函〔2015〕18号 各市、州建设局、甘肃矿区建委、各相关监理企业: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市函〔2014〕82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国统制〔2014〕153号),今年将继续执行《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制度》。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要认真学习《统计报表制度》,按要求组织辖区内工程监理企业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并对辖区内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汇总,于2015年3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省属监理企业直接报送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二、各工程监理企业务于2015年2月底以前,使用已发放“用户名和密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www.mogyrd.gov.cn),进入“企业服务”或“办事大厅”,通过“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写2014年度各项数据。无“用户名和密码”的监理企业可向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 三、各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统计报表工作,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信息。监理企业要设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建立报表报送制度。按照住建部要求,对上报虚假的数据信息、拒报、迟报的监理企业,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注册人员达不到资质标准的企业,将重新核定资质。 四、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要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对企业网上填报2014年度统计数据认真核实,如有疑问,可咨询甘肃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叶明鉴  0931-8473977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