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15.04.2016  13:05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  

              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甘建金〔2016〕93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及行业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办事处):

现将《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附件:《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3月29日

附件

              2016年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抓住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机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按照“抓服务、保民生、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发展,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目标任务

全省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80亿元,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4.9万人,新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5亿元,个人贷款逾期率控制在1.5‰以下,个贷率达到65%以上,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减少2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1、按照国务院要求,将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制度范围。全面落实《甘肃省去房地产库存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22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落户城市农民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

2、研究和推广有关省市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验,完善制度保障,暂按较低的缴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逐步提高缴存标准,稳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范围,积累住房消费资金。

3、加大政策宣传和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强化征缴执法权限,增加执法手段,增强执法刚性。

(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4、优化提取政策。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放宽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使用,发挥公积金家庭代际互助作用。简化租房提取手续,根据市场租金水平,合理提高提取额度,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消费能力,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5、优化贷款政策。进一步落实国家三部委《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等文件要求,细化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指导各市州因城因地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机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简化贷款流程,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6、总结推广“商转公”和“公转商”住房贷款经验,研究应对流动性的措施。个贷率低的城市,积极开展“商转公”业务,进一步降低缴存职工贷款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个贷率在80%以上的城市,要主动采取措施,研究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银行授信贷款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确保缴存人能够及时足额贷款。

7、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兰州、天水、白银、金昌四市加强项目贷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抓好贷款本息回收,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三)进一步加快信息化建设

8、各地要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改造升级,提升电算化管理水平,全面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根据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的通知》要求,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贯标工作。

9、按照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接入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结算数据应用系统接入工作,尽早实现与受托银行直接支付结算。兰州、白银等13个管理中心(分中心)要确保2016年底前按计划完成上线和验收工作。

10、开展省级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平台开发前期准备工作。

(四)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11、推广和完善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加快建设省级12329短信平台,扩展服务功能。

12、推进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功能齐全、使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逐步建设开通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自助终端、手机客户端、官方微信和微博等类型多样、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兰州市及部分条件较好的设区城市要在2016年底基本建成,其他设区城市2017年底建成。

(五)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监督检查

13、继续认真实施《住房公积金行政监督办法》,及时开展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14、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检查。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廉政风险防控指引》要求,检查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党风廉政责任,保障住房公积金安全规范运行。

15、开展住房公积金专项检查。对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贯彻落实建设部等部门住房公积金政策执行情况以及2015年全省住房公积金审计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16、完善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制度,继续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日报、周报和月通报制度,强化考评、通报等制度措施,严格落实省厅备案报告制度,确保监管工作及时有效。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和要求,落实统计专人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统计数据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定期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在指导业务、加强管理方面的功能与作用。 

(六)深入研究住房公积金改革发展新课题

17、开展住房公积金资金调剂使用机制课题研究。

18、开展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风险控制课题研究。

(七)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工作

19、继续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向社会披露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各地务必于2016年3月底前完成披露工作。

20、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强舆论引导,扩大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的良好氛围。

(八)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21、开展住房公积金会计业务、贷款管理、信息技术等专题培训。

22、针对我省住房公积金行业发展现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人员到省外交流调研和学习培训,开阔眼界视野,开拓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