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致富的“绿色宝库”——甘肃省林下经济发展回顾
甘肃 地处黄河、长江上中游,是西北乃至全国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省共有林地面积1.56亿亩,其中集体林地达到6000万亩。
近年来,在全省全面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后,各地大力发展以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为主的林下经济,在为社会提供大量绿色生态产品的同时,有效促进了大地增绿和农民持续稳定增收。
优惠政策“铺路搭桥”
林地承包到户后,广大农户拥有了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营林致富的热情空前高涨。在这其中,林下经济作为发展模式多、从业门槛低、就业容量大的新型林业经济形式,成为农户投资发展林业的首选途径。
各地纷纷从实际出发,分区域确定重点产业和主攻方向,充分挖掘林地林木资源潜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并相继出台了推进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为林下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会宁县干旱缺水,自然条件严酷,脱贫攻坚难度大。如何加快农民脱贫步伐,一直是摆在全县各级干部群众面前紧迫而重大的课题。
通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当地政府认识到,依靠挖掘耕地潜力促进农民增收的空间已十分有限,但全县拥有林地240万亩,发展林下经济对促进农民增收潜力巨大。
思路决定出路,会宁县相继制定出台了《集体林权制度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按照生态优先、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原则,鼓励群众发展立体循环、长短结合、种养互补的林下经济。
经过几年时间努力,目前全县已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四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全县参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业专业合作社76个、家庭林场4个、林业企业9家、林业协会7个,形成了“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农民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发展格局,林下经济年产值超过5亿元,农村人均实现增收近千元。
在林下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我省还不断制定优惠政策,落实扶持措施。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16个部门联合提出了42条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省林业厅、省扶贫办等6部门2016年初联合制定下发《开发农业农村资源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将林下经济发展作为返乡创业的主要内容,享受相应的减税降费、产业扶持等政策;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经济发展。此外,各地也相继出台了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兑现财政奖补资金,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了广大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
示范典型引领带动
随着林下经济在全省的快速发展,过去“一家一户”式的经营主体开始向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和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过渡。在这种形势下,我省鼓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林下经济发展项目,培育由林业新型经营主体牵头的林下经济示范典型,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在林下经济发展中的骨干带头和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升林下经济发展水平。
各地依托中央和省级财政林下经济项目资金,采取领导抓点、对口帮扶、加强指导、集中扶持等方式,在全省培育和树立了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发展典型。其中泾川、会宁、临泽、敦煌等7县(市)和甘富果业公司等22个新型经营主体先后被国家林业局认定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泾川县林地资源丰富,发展林下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明显优势和有利条件。当地政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建设了一批管理规范、经营效益好、具有一定规模的林下经济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全县林下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建设荔堡镇大寨、袁董、王村镇刘家沟等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点18个,带动全县发展林下种植9.6万亩,建立泾明乡练家坪村、党原乡永丰村等林下养鸡示范点21个,带动全县发展林下养殖超过300万只。
位于荔堡镇的脱来宁家庭林场,从2012年开始流转林地发展林下养鸡,年均收益50万元以上。在自身发展的同时,脱来宁家庭林场还注册成立了泾川绿丰源林下养殖专业合作社,利用资金、技术、信息和市场营销网络优势,采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方式,带领周边农户发展林下养鸡,共同增收致富。
在敦煌市月牙泉镇,当地政府依托鸣沙山月牙泉景区和李广杏基地,建成了杨家桥村林家乐一条街、合水村林家园一条街、月牙泉村林家客栈一条街等3个“林家乐”示范基地,发展“林家乐”85家,解决就业350余人,农民人均增收3500元以上。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向前发展离不开改革创新。在我省近年来深化农村林业改革进程中,各级林业部门深入推进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重点工作,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支持。
省林业厅制定出台了《甘肃省集体林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引导林权以转包、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用于发展林下种养业和森林旅游业,解决一家一户发展林下经济规模小、效益低的问题。同时,大力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和果树经济林权属证抵押贷款,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将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贷款纳入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范围,进一步降低了林下经济发展的融资成本。
各地也充分尊重农民在承包经营林地和林下经济发展中的自主权,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引导农户通过多种经营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在这些模式当中,有支持农户“搞单干”,还有鼓励大户“大包干”、入股分红“合作干”和龙头带动“跟着干”,分别走的是自主、规模、合作以及企业化经营的路子。
临泽县的葱蓉林场,是一个兴办于2009年的私营林场。为切实提升林场的规模和效益,提高林场综合生产能力,县林业局帮助林场科学编制发展规划,建成肉苁蓉基地5000亩,形成了“企业+基地+林场”的发展模式。林场还成功探索出林草间作、用草养畜、以畜增收、以林致富、种养结合的产业开发模式,为周边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示范样板作用。
康县福祥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在发展壮大林下经济的同时,解决了农村土地撂荒和经济林管理不彻底的问题,同时吸收了农村闲散劳动力,带动了本村经济的发展,有效促进了现代高效农业和林业生态产业的发展。此外,合作社与周边村社的200多名农户签订了中药材种植收购合同,供应种子,开展技术指导培训,使农户切实掌握了相关技术,增加了药材收益。
通过几年时间的发展,本省林下经济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目前,全省林下经济产值达67.52亿元,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农户超过50万户,林下经济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