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收8斤金条”的杨琨够判多少年?
6月18日,中国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杨琨贪腐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检方起诉书指控,2005年至2012年,杨琨利用其职务便利,在贷款、产品销售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多次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3079万余元。其中曾一次收受行贿人王耀辉8斤金条。(6月19日中国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随着中央高举反腐大旗,下大力气打“老虎”捉“苍蝇”的形势下,贪腐高官落马接连不断,官场地震从未停止。这其中有以权谋财的,也有以权谋色的,还有以色谋权的,没权的想上位,有权的要谋私,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但总体来看皆与“权”有关。这次中国农行副行长杨琨“以仅谋财”数额惊人,一次就曾收受过8斤金条,这样的贪官污吏,不知要被判多少年?
“8斤金条”看着吓人,但与杨琨收受的最大一比钱财比起来,还差很多。据报道,王耀辉送给杨琨的8斤金条也就价值115万,然而杨琨涉嫌金额最大的一笔约达1000万港元之巨啊,虽然包含10元手续费,但这是一个怎样惊人的数字?有多少人见过这么多钱,或许一辈子都不会攒这么多,况且这还是其“一次收受的财钱”。若按受贿数额来定判期长短,那么8斤金条远没有1000万港元来的“实惠”。
贪官污吏,人人得而诛之,以权谋私,终不会有好下场。杨琨收受的钱财单笔数额之大,非常少见,虽然其主动交待了问题,退赃及时,并且全部退还,还表示要向检方检举揭发他人,但法是无情的,犯了法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相信杨琨的结局不会有好下场,被判无期徒刑也只能成为奢望。
这就是腐败份子的结局,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诫。习总书记说过,“打老虎”绝不能手软,否则就会造成被“老虎”咬伤的后果。的确,腐败如此猖獗,已经到了非治不可的地步,在中纪委为首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真正负起责任,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行为,不能给犯罪份子任何喘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