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检察院以“四化”提升检委会工作水平
近年来,白银市检察院坚持以决策民主、执行有力、程序规范、运行高效为方向,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密切结合司法改革总体要求,认真谋划,不断创新,切实加强检委会建设,为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根基。
定位科学化,强化业务决策
白银市检察院积极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准确把握检委会职能定位,将检委会的主要工作精力向审议重大疑难案件集中。规范议题管理,制定下发了《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调整市院检察委员会审议案件范围的规定》,提升了审议规范性文件的比重。2013年以来,检委会共审议规范性文件31件,审议数量年均增长率为21%。启动专题调研,解决执法办案中的异常情况和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并加以借鉴指导相关工作。邀请专家学者、法官、律师等参与研讨活动,形成指导性意见;印发20篇理论文章和典型案例供两级院干警学习参考,促进了成果转化和检察人员能力提升。
运行规范化,加强工作机制建设
2013年以来,该院先后制定《白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等7项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使检委会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守;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重要事项检委会委员包案督导制度,加强决策的督查落实;建立包院联系制度,实行检委会工作责任制;借助“八化评估”促进工作整改,通过及时反馈、剖析原因等措施,对评查出的40多个问题进行了整改。
决策民主化,拓宽有序参与渠道
在工作中,该院充分发扬司法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积极拓宽参与渠道,健全了相关人员列席检委会制度。建立了不捕不诉案件侦查人员列席制度,检委会审议拟不捕、不诉案件时,均通知侦查机关负责人、案件主要承办人列席会议并发表意见;实行下级院办案人员列席制度,在审议讨论下级院所办案件时,下级院办案人员和分管领导通过检察机关二、三级专线网络远程列席会议;推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制度,安排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轮流列席检委会等工作。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了检委会决策科学民主。
队伍专业化,加强履职能力建设为切实提升检委会的议事能力和决策水平,该院把检委会专业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采取了多项举措。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健全委员学习、培训制度,实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委会委员领办制度;打造专业高效办事机构,理顺检委办运行机制,按照“程序过滤、实体把关”的职责,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议案,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议案标准》进行审查,落实“三个坚持”标准,严格执行议程呈批等工作制度,促进检委会工作正规化专业化;在委员选任上,以竞争性方式选任检委会委员,打破检委会委员终身制,改变了以往委员产生重资历、重职级的倾向和行政化色彩较浓的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