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档案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范围

17.07.2015  19:07

  白银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精神,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县区档案工作以及市直部门档案工作。县区主要考核各县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档案工作政策规定,推动本区域内档案工作与社会各项事业均衡发展情况。重点为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档案资源建设、档案管理水平、档案服务能力、档案基础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宣传工作等7个方面20项指标。市直部门主要从10个方面考核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白银有关单位,在档案的收集、管理、利用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
  将档案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为新时期、新形势、新常态下全市档案事业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