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网友留言讨要工程费 官方:质量问题未整改

02.09.2014  10:50

  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刘伟平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省长留言

  人民网北京9月2日电(吴昊)8月5日,一位甘肃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其所在的公司被通渭县住建局拖欠工程款500万。网友称,自己在的公司为甘肃海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投标中标于2011年4月承建定西市通渭县西城区纬二路二标段工程项目,并于2013年6月验收并交工。工程总造价1962万元,通渭县住建局至今仍有工程款500万未付,希望省委、省政府能协调督促渭县人民政府和住建局,尽快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昨日,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对此进行公开回复,称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所承建路段,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竣工、9月进行了竣工验收,2014年1月25日完成竣工决算,决算审计价格1967.84万元,除去质量保证金98.4万元应付工程款1869.44万元,目前通渭县住建局已向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1450万元、占77.6%。2012年11月,通渭县住建局委托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该道路工程出现裂缝地面路段进行了施工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调查路段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并提出了“按照该工程设计所要求的标准进行重新施工”的整改建议。2013年6月,通渭县住建局组织对该标段工程进行预验时,发现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改问题,但施工单位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及时整改,通渭县住建局于2014年5月和7月又先后两次向该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截止目前施工单位只对部分破损人行道进行了维修,其余问题均未整改。

  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同时表示,通渭县住建局已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比例达77.6%,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通渭县住建局督促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县住建局整改通知和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通渭县西城区纬二路道路建设工程路面裂缝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质量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待整改复验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王书记: 您好! 我已走投无路,想通过这个平台给您说说心里话,期望得到您的帮助! 我是定西市安定区凤翔镇中川村人。2011年4月份,我所在的甘肃海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投标中标,承建了定西市通渭县西城区纬二路二标段工程项目。该项目已于2012年竣工, 2013年6月验收并交工, 审计确认工程总造价1962万元。施工过程中, 通渭县住建局支付了1150万元,对拖欠的812万元,则久拖不予支付。 该项目由我负责施工,为支付农民工的工资和施工材料款,2011年至今,我通过贷款、借款、借高利贷等途径拆东墙补西墙。可是年复一年沉重的银行利息、高利贷压得我喘不过气,即使这样,我依然拖欠数百万材料款和农民的酬薪。到了银行清结利息、借款到期的还款日、农民工索要工资的高峰期,我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有时连续多日不敢回家。尤其是2012年、2013年年关,我躲在乡里山上的破庙里,看山下家家户户的红灯笼,听村里传来的鞭炮声,当时死的心都有了,可年迈的父母谁管?我欠农民工兄弟的钱谁还?我只能一再咬牙坚持! 2013年,整整一年的时间,我没有接到任何工程项目,也未收到通渭县结算的工程款。为还款我到处奔波求援, 2014年1月27日(腊月27),通渭县住建局出于安抚我和被欠薪的农民工,又支付了300万元现金(全部支付了农民工工资),我终于在家里与亲人们一起过了个年。 但是,支付给我300万元后,我再到县住建局催讨剩余的500余万元,他们像打发乞丐一样,对我冷眼相向、恶语斥责!有时像躲瘟神一样躲着我!又到了一年农民工青黄不接的时节,又到了他们的孩子们升学交学费的时间,又到了银行、私人催我还款的时间,工人们愤怒的向我诉说自己的难处,说到激动的时候喊着要去通渭县政府上访,说难道政府就可以赖账吗?! 尊敬的王书记,我已走投无路,只能求助于您,恳求您在白忙之中,再次协调并督促通渭县人民政府和住建局,尽快支付给我剩余的500多万施工款!使我尽快还清情绪越来越冲动的农民工工资。 二0一四年八月五日

   答复意见:

  经调查,通渭县西城区纬二路道路建设工程全长3.5千米、宽34米,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自筹,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标线及附属工程四个部分,共分三个标段建设施工,分别由通渭县弘泰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定西远东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其中,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建二标段,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3年8月竣工、9月进行了竣工验收,2014年1月25日完成竣工决算,决算审计价格1967.84万元,除去质量保证金98.4万元应付工程款1869.44万元,目前通渭县住建局已向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工程款1450万元、占77.6%。 2012年11月,通渭县住建局委托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该道路工程出现裂缝地面路段进行了施工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为“通渭县西城区纬二路道路工程中,二标段K2+684.7m~K2+508.4m没有按照该工程设计所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调查路段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并提出了“对2+684.7m~K2+508.4m路段从水稳基层以上按照该工程设计所要求的标准进行重新施工”的整改建议。2013年6月,通渭县住建局组织对该标段工程进行预验时,发现并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整改问题,一是油路面塌陷或破损严重,必须进行维修;二是部分人行道塌陷、道牙破损,需进行维修更换;三是部分污水检查井盖被油在路面里,应切割开油面,使井盖外露,并清理污水检查井内的垃圾。但施工单位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并未及时整改,通渭县住建局于2014年5月和7月又先后两次向该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截止目前施工单位只对部分破损人行道进行了维修,其余问题均未整改。 目前,通渭县住建局已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比例达77.6%,不存在“农民工工资无法发放”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通渭县住建局督促甘肃海旺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县住建局整改通知和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通渭县西城区纬二路道路建设工程路面裂缝事故调查报告》,对相关质量问题全部进行整改,待整改复验合格后支付剩余工程款项。 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你好,我们是在民勤县,南关经适房干活的农民工,给何XX老板干的,是外墙保温,危险钱,到今年还不给钱,不是说政府可以监督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上吗,我们两年了怎么还是拿不上钱,一推再推,求王书记为可怜的打工族做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 8月7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民勤县南关经适房外墙保温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即责成民勤县委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何瑾玉承认于2013年承包民勤县南关经适房外墙保温工程,因工程款未全部到位,2013年底工程完工后拖欠你工资1300元、张园灵工资600元。2014年以来,你曾打电话向何瑾玉索要工资,何瑾玉要你来民勤领取,但你一直未来民勤领取,此后,你们再无联系。民勤县劳动监察室调查时,何瑾玉承认拖欠工资属实并将拖欠的1900元工资交到劳动监察室。 民勤县劳动监察室多次和你联系,你也认可何瑾玉拖欠你工资1300元、张园灵工资600元,答应于近期来民勤领取工资。后你称自己因伤住院,于2014年8月16日委托你父赵忠平来民勤县劳动监察室领取工资,在劳动监察室核对身份时你又称自己工资为1600元、张园灵工资为500元,工资欠条原件已于2013年12月份交何瑾玉,再无其他证据。经与张园灵联系,称何瑾玉拖欠其工资为500元、你的工资为1600元,但工资欠条原件已于2013年12份月交何瑾玉,再无其他证据。劳动监察室再次与何瑾玉核对,何瑾玉称工资欠条原件未保存,自己记得共拖欠两人工资1900元。经劳动监察室协调:为你发放工资1600元,为张园灵发放工资500元。2014年8月16日,你委托你父赵忠平领取工资1600元,张园灵因其在新疆务工委托其妻杨海英领取工资500元。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4年8月30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我是甘肃武威的一位普通农民,家里有70岁老母和两个大学生全靠我打工来维持生活。2012年我在甘肃武威古浪县鑫苗化工有限公司鑫旺农业开发公司务工至今。由于我所在的公司和鑫苗化工有限公司鑫旺农业开发公司发生经济纠纷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未发,向我这样没领到工资的工友有5000多人次,欠款数目达7000多万元。我们为得到血汗钱,多次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都投诉,但当地监察大队总是说正在解决,由于老母多病,儿女马上又要上学,全靠这些钱,我实在没办法了,也不知道再去哪才能要上这钱 ?希望王书记您能给我们这几千民农民工做个主。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7月22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古浪鑫淼化工有限公司鑫旺农业开发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即责成市人社局、古浪县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查,省九建公司第六分公司与古浪鑫淼公司及其下属的古浪长庆现代农业产业园(原名鑫旺农业生态循环经济园)分多次达成项目承建协议,主要承建办公楼、职工公寓楼、万头育肥牛场、2万吨饲料加工厂等10个项目。因项目建设资金没有足额到位、省九建公司第六分公司未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等原因,导致发生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市、县相关部门的调查核实和协调处理后,鑫淼公司和省九建公司第六分公司已达成一致协议,从2014年7月到11月底,由鑫淼公司负责,每月月底前按核定确认欠薪总额20%的标准,逐月拨款给省九建公司,由省九建公司第六分公司负责,将工资按月及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目前鑫淼公司已将7月份应支付的800万元拨付省九建公司第六分公司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中共武威市委办公室 2014年8月30日

   【网民留言】

  尊敬的刘省长: 我是武威市凉州区一名乡镇卫生院的干部,在凉州区工作六七年了,一直等待职称的聘用,但是人社局迟迟不予聘用。难道岗位限额是一个借口吗? 为什么有的人就可以聘上,就算限额。麻烦刘省长解决一个凉州区事业单位职称聘用的问题。武威的人社局是否存在官僚主义作风,有失职的责任,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络留言答复 网友: 您好!8月23日,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武威市凉州区乡镇卫生院干部聘用的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政策规定,卫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取得任职资格,中、初级职务均要通过参加国家考试取得任职资格,但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均在单位岗位设置核定的专业技术空岗范围内聘用。 根据甘人发〔2008〕28号文件规定:“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规定,武威市凉州区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在事业单位全部实行聘用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在单位岗位设置核定的中级专业技术空岗范围内聘用,若单位核定的中级岗位没有岗位空缺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政策不能予以聘用。中级职务聘任要通过单位、主管部门、区人社局按程序逐级上报市人社局申请使用限额,经武威市人社局批准后,由单位在下达的使用限额内依据聘任条件审查推荐,经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审核,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聘用权限聘用。 经调查,武威市凉州区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及同级机构共40个,实有人员1029人,共核定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67个,取得资格已聘用人员22名;核定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48个,取得资格已聘用人员176名,未聘用26人(其中有4个单位9名同志因单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已满或超岗,按政策不能聘用,其他单位的17名人员现正在按聘用程序逐级上报申请中级岗位使用限额,待武威市人社局批复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聘用);核定初级岗位519个,取得资格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已全部聘用。您反映的情况应属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没有聘用的问题。 签于以上情况,您反映的问题,若所在乡镇卫生院有中级空岗,按照聘用程序申请下达使用中级岗位数额后,逐级审查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材料,按聘用权限聘用;若单位没有空缺的中级岗位,在现行岗位设置、岗位认定、聘用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无法聘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武威市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