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遭母亲男友剁手烹煮嫌犯一审被判11年

11.07.2014  04:37

    据《辽沈晚报》报道1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13年10月23日凌晨两点左右,沈阳10岁男孩小明被人残忍地砍下右手,之后行凶者将砍下的右手丢进电热水壶中烹煮。断手经过烹煮无法移植。孩子当日进行截肢手术。行凶者是小明母亲的男朋友,可能因经济纠纷导致惨案。

    被砍去右手的10岁男孩小俊被送到医院时,放有他断手的热水壶也一并被带到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