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4男子非法拘禁他人获刑

13.07.2015  10:01

   中国甘肃网7月13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朱希彬)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非法拘禁案,4名被告人因索要交通事故赔偿款非法拘禁被害人张某、刘某而分别获刑。

  2014年9月12日,甘州区高某经营的货车与赵某驾驶的摩托车在张鹰公路相撞,致赵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9月15日,肇事双方家属约定在甘州区北街十字一茶府协商死亡赔偿金的事宜。张某、刘某代表车主高某与死者家属代表协商,因死者家属提出赔偿金数额较高,无法达成协议,死者家属赵某甲、薛某、张某甲、张某乙遂纠集其他亲属将张某、刘某等人非法拘禁在茶府。9月17日又将张某、刘某带至甘州区赵某乙家中非法拘禁。其间,甘州区公安局民警多次向死者家属告知,其行为违法并要求放人,但赵某甲、薛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拒不听从,反而对张某、刘某进行辱骂,强迫二人给死者磕头烧纸,直至9月22日17时许,肇事车主高某答应赔偿要求后才将张某、刘某放走。甘州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甲、薛某、张某甲、张某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法分别判处赵某甲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处薛某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