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各相关单位:
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引导作用,着力为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智力支持。
二、《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参考选题》(附件1),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省社科办在广泛征求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各高校、党校、社科研究单位意见基础上,拟定了一批重要的研究参考选题,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选择申报。《参考选题》侧重于应用对策研究,主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战略定位、战略举措以及事关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际问题确定。文史哲等基础理论研究的具体题目,可由申报者自行设计,但一定要有甘肃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性研究要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有意申报的老师请认真研究《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参考选题》,根据各自的学科分布和研究特长,选择确有优势的选题申报。凡以“甘肃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撰写的文章,或为省委省政府领导撰写的工作研究、调研报告和理论文章,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等中央级报刊杂志上刊发的,可直接列为省社科规划项目,省上将资助经费10000元。
四、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 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申请课题的参加者或推荐人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五、倡导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联合攻关,鼓励、支持高校、党校和省直社科研究单位的科研骨干申报有关全省重大现实问题的课题。
六、各单位对申报的课题要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用于支持项目研究。凡是没有单位配套资助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七、 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申请。凡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负责人,均不能申报今年的省社科规划项目 。
八、省社科规划项目要按时限要求完成,基础理论研究两年,应用对策研究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也可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时限要求,均以立项通知为准。
九、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要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的内容规范填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和参考文献,以及其他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相关背景的材料 。凡在申请书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十、对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所有课题,一律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省社科规划办公室将召开课题评审会,组织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立项项目建议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定批准。
十一、获准立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将实行匿名通讯鉴定制度。除特殊情况外,计划出版的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经批准同意出版的成果出版后,须报送省社科规划办2套样书。
十二、申报课题由学校科技处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省社科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十三、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参考选题》(附件1)、《申请书》(附件2)、《活页》(附件3)及《省社科规划项目各学科分类申报清单》(附件4)等。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十四、报送的材料包括: 申请书、活页各一式5份 ,申报材料按照打印出的各学科分类申报清单依次排序。每项课题的申报材料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5份活页和4份申请书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1份申请书中。请不要把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为便于分类受理,请在申请书和活页左上角注明所申请项目的申报类型,即注明 “申请第××类××项参考选题”或“自行设计课题”字样(“第××项”为所列参考选题序号)。
十五、学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0日16:00。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务必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至科技处项目科(行政楼505),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徐 兵
联系电话:7631105
附件:
1.2016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参考选题
2.申请书
3.活页
4.省社科规划项目各学科分类申报清单
5.社科基金学科代码表
科研院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