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车失控致多名学生家长受伤 甘肃网友疾呼安全措施

18.11.2014  13:41

王三运同志

  人民网北京11月17日电(吴昊)近日,一位甘肃省庄浪县白堡小学的学生家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11月5日停驻于校门口前方坡道的一辆农用车突然后退,大量土豆、洋芋倾泻,致使多名家长跟孩子当场受伤。该家长疾呼“如果不能提供一个安全的上学环境,我们怎么放心把孩子交给学校”。对此,庄浪县教育局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学生安全,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2014年11月5日13点50左右,正值学生上学高峰期,此时有多名家长带孩子进校准备参加庄浪县白堡小学期中总结及家长会。此时,停驻于校门口前方坡道的一辆正在分装洋芋的农用车突然间后退,经几次翻转后卡在学校门口的一颗大柳树上,同时,装于农用车上的袋装土豆跟散装土豆一瞬间铺天盖地撒落下来。有眼快手急的一家长瞬间扑过去从车后抱出了两孩子,多民家长不顾自身安危用身体护住了自己的孩子,可是还是有土豆跟洋芋掉落在孩子身上,多名家长跟孩子当场受伤流血。很多妇女跟孩子被吓得嚎嚎大哭,事后都不敢去学校。 好险,若不是那名家长反应快,若不是家长们不顾自身安危护住了孩子,也许那俩孩子会葬身车下,也许会有跟多的家长跟孩子受伤,也许..... 小学生——祖国未来的栋梁,家长们的心头肉,如果我们不能给他们提供给一个安全的上学环境,我们怎么放心把他们交给学校,他们怎么安心学习? 白堡小学门前长期有大卡车跟农用车辆停驻收购分装土豆,因此路段为坡道,车辆很容易倒退翻车,严重威胁学生的人身安全,家长们曾多次跟学校与交通岗管理部门反应,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望王书记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给我们的孩子一个安全的上学想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调查结果 卧龙乡白堡小学位于卧龙乡郝家村二社,白堡街道正下方。学生上下学要经过郝家村二社村民出行的一条硬化坡道,该坡道距校门口15米左右,且在坡道与学校分路口处,有一洋芋贮存点。 2014年11月5日下午13:40左右,农用三轮车主郝丁富,将装满洋芋的三轮车停于硬化坡道处,因疏忽未踩踏刹车,致使车辆倒退,并翻倒于坡道下方校门外空地处,此时学生由教师陪护己全部进入学校。由于当天学校要召开家长会,部分家长在学校外等候,目睹了此次事件。但三轮车翻置空地处,未伤及任何人员。 二、办理结果 卧龙乡政府及学校为整治学校周边环境,解决长期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了相关措施: (一)白堡小学进一步落实了学生路队管理制度,根据学生居住地,在放学离校时,将全校学生分成4队,每队由2名教师护送至校门外100米处。同时严格规定了到校时间,并在学生放学、返校期间,学校派专人,在学生途径的坡道路段上下负责禁止各种车辆行驶,确保学生安全。 (二)卧龙乡政府、学校与洋芋存贮点主人郝丁富协商,禁止郝丁富在此地经营收购洋芋生意,已与郝丁富签订了保证书。 庄浪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4日

   【网民留言】

  甘肃省庄浪县南湖镇为什么接自来水要接口费,接暖气也要接口费啊?有这方面的法律法规或法律条文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南湖镇公共服务事业的支持和关心,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镇党委、镇政府已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1.关于自来水接口费问题。经查,根据庄浪县物价局《关于我县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庄浪县水利管理总站《庄浪县农村人饮工程<用水许可证>颁发与新增户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普通用水户增容费为600元/户,农户月基本用水量为2.5m3,水费按照4元/m3计收,超出部分按照4.5元/m3计收;企业经营性用水户增容费为3000-5000元/户,水费按照5.5元/m3计收;机关事业单位用水户增容费为1000-3000元/户,水费按照5元/m3计收。同时,根据规定,在保证人畜饮水用量的前提下,对确需用水的工业企业和建筑企业,经水管部门批准,按6元/m3的标准计收水费,农业灌区用水按照31元/亩.次的标准计收水费。以上用水所需水表、水管等材料均由用水户按照实际用量向当地水管部门购买。 2.关于供暖接口费的问题。经查,根据平凉市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关于建制镇建设工程项目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文件规定,市县区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建制镇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换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均应缴纳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农民在建制镇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不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但在镇区范围内以出让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修建商住用房的,应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后新增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计收。关于住户暖气费问题,根据规定,按照3.25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供热时间的标准计收。 再次感谢该网友对家乡建设事业的支持和关心,如对相关收费标准及依据不了解,请与当地物价部门联系咨询,帮您及时解答。 南湖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