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
08.03.2016 11:28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根据环保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的要求,河南省环保厅从2016年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近日,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印发了《河南省生态文明宣教工作绩效评估办法(试行)》,对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
为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评估工作,河南省环保厅专门成立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成立评估小组,具体实施对各省辖市、直管县(市)环保局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的绩效评估工作。
根据《河南省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评估标准(试行)》规定,今后每年度将对全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能力建设、生态文明宣传、公众参与、生态文明教育、特色创新等5个方面,共22个子项。为力求评估体系科学合理,评估过程公开透明,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评估工作的量化标准按照基本分100分、特色创新奖励10分进行评估打分,评估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08.03.2016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