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的通知
甘工信发〔2015〕500号
各市、州工信委,兰州新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2015年度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省工信委《关于推进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与示范企业建设的意见》(甘工信发〔2015〕425号)、《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甘工信发〔2015〕431号)为依据,严格按照《意见》和《管理办法》确定的条件及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
二、名额分配
为充分体现功能示范区和示范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确定2015年度各市州上报申请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不超过1户,示范企业不超过2户。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各市州工信委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照申报指南组织、筛选优秀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申报,具体生产性服务业类别参见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生产性服务业分类(2015)》的通知(国统字〔2015〕41号)。
(二)各市州工信委于2015年12月10日前向省工信委上报,同时随附纸质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申报材料。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工信委申报。
(三)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可下载《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本通知(含附件)。
联系人:陈建设 联系电话:0931-8960040 1323963555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兰州市城关广场南路51号省工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办公室
附件:1.2015年度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示范功能示范区及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2. 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认定申报书
3. 甘肃省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认定申报书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