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瞄准”七类群体出台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

10.02.2017  00:04

  中新网兰州2月9日电 (杨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披露的一份《实施方案》称,“十三五”期间,甘肃将稳步扩大城镇就业规模,通过瞄准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重点群体,出台差别化的收入分配激励政策,以此带动全省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

  为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激发重点群体创业创新活力,通过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促进全省城乡居民增收,甘肃根据《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此方案。

  《方案》指出,此七类重点群体包括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研人员、创业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等。

  对技能人才实施激励,甘肃不仅通过完善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开展竞赛激励活动等方式提高技能人才的待遇和地位,还对技术工人在城市落户、购租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对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成果奖励、出差待遇等方面给予优厚待遇。探索实行高技能人才、大师工作室(包括名中医工作室)等年度工作补贴制度。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甘肃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支持相关高校和职业学校办好涉农专业。并支持现代特色农业增收,拓宽新型农民的增收渠道。

  完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完善科研项目管理、落实奖励制度等,甘肃从多方面激励科研人员增收。落实人才优先战略,全面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在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同时,甘肃鼓励各地在推动双创政策落地、扶持双创支撑平台、构建双创发展生态等方面大胆探索,勇于尝试,以此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前景的创业项目,并健全创新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激发创业人员的积极性。

  甘肃还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干部队伍、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实施收入激励。其中,以推行阳光化福利保障制度为基础,健全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体系,明确福利标准和保障范围,充分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

  而对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残疾人等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甘肃鼓励和支持其参加各类培训,逐步提升技能,通过积极参加劳动,以自身的能力和努力增加收入。各地结合产业发展实际,以就业为导向实施精准技能培训,把职业技能培训与推荐就业安置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困难人员就业致富的信心和能力。

  在倡导劳动光荣、自食其力观念的基础上,甘肃建立低保与就业联动机制,对有就业能力的困难人员,当地乡镇政府要优先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引导和扶持就业。具备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与其能力相适应工作的,可减发或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围绕城乡居民增收,突出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实施,甘肃亦从推进就业促进行动、技能提升行动、托底保障行动等综合配套政策方面为全省城乡居民增收提供服务支撑、能力支撑和技术支撑。(完)

      甘肃新闻网 【编辑:史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