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有新规

11.07.2014  11:14

   中国甘肃网7月1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方言 实习生 邓莎娜 赵博文)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办法》提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一律实行审批制,维修改造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基建程序审批;50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分别进行评审论证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