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开展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审计工作
18.08.2015 08:37
本文来源: 中国兰州网
中国兰州网8月18日消息 8月1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补助支持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项目资金的管理,该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强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00万元以下补助资金)内部审计监督及推进项目绩效评价制度落实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大审计处理处罚力度,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同级政府和省环保厅汇报。
据悉,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应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专项资金具体包括: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资金、县级、乡镇级及村级水源地保护项目资金、规模化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减排项目资金、工业减排和环境污染治理资金、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资金。重点检查专项资金是否按规定的投资方向、方法和程序分配,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项目单位或全额支付用于项目建设,有无挤占、截留、挪用和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等问题;农村连片整治项目资金是否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有套取和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以及地方财政部门或项目单位是否按计划筹集、落实配套资金;是否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制度,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违法转包、违规分包等。(记者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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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2015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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