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号

09.10.2015  21:04

 

为全面深化价格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制定和颁布地方定价目录的程序规定,我委对现行价格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研究制定了新的《甘肃省定价目录》,经省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审核通过,并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批复,现予以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原《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3年第1号)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定价目录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