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出台“四部政府规章”情况新闻发布会

28.05.2014  19:03
    甘肃省出台“四部政府规章”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于2013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10时举行甘肃省出台“四部政府规章”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张卫功大校介绍有关情况,并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级工程师李生辉大校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主持人   顾克志: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10月11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甘肃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四部政府规章”,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大家及时了解这方面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省公安消防总队副总队长张卫功大校,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与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先生,省公安消防总队高级工程师李生辉大校共同回答媒体记者的提问。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境外驻甘及省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60余人。今天的发布会还将在中国甘肃网、人民微博、新华微博、央视网微博、腾讯微博、新浪微博、网易微博进行现场直播。

  首先,请张副总队长介绍情况。

  2013年11月5日10:05:17

   张卫功: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现将四部规章出台的有关情况,给各位作就简要通报:

  根据近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今年初,我们经请示省政府法制办立项同意,立足全省消防工作实际,在国家已经颁发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起草了四部规章送审稿,并经广泛征求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意见和组织专家论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了四部政府规章,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关于《甘肃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这部《规定 一是 明确了火灾高危单位的概念和界定范围。 火灾高危单位 是指:容易发生火灾,而且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员密集、易燃易爆场所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 二是 明确和细化了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实行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是 对多产权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疏散设施等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实行统一管理。 四是 对火灾高位单位的消防工作方针、工作原则做了规定,并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安全评估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火灾高危单位应当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其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2013年11月5日10:08:04

   张卫功:二、关于《甘肃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了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使用和管理职责: 一是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城市道路和供水系统规划,明确了市政消火栓建设经费和规划、设计、建设职责,明确了市政消火栓建设部门的主体责任,由市政供水主管部门管理、维护保养;明确了公安消防机构对市政消火栓的监督管理和日常检查职责。 二是 规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市政消火栓,不得埋压、圈占、遮挡市政消火栓。

   三、关于《甘肃省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规定 一是 对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和适用范围作了界定,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的配置、维修、保养、检测、监督等管理活动,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监督检查的主体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是建筑产权单位。 二是 对消防控制室设置、管理,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作了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应当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一次,对设有自动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关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养、维修,并明确从事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检测服务的法律责任。

  2013年11月5日10:10:16

   张卫功:四、关于《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

  近年来,全省各地大力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政府专职消防队46个、专职消防队员700余人;单位专职消防队51个,队员1800余人,已成为维护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但是,专职消防队伍在管理、人员待遇、运行保障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队伍的稳定发展。

  针对上述情况,《办法 一是 明确了队伍建设管理权限,对县、乡(镇)两级政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和管理、单位专职消防队的管理作了进一步明确,对公安消防机构的责任进行限定,可有效杜绝队伍建设管理混乱的现象。 二是 对专职消防队员的录用和退出条件作了限定,可确保队伍战斗力的生成;同时,为保障合同制消防员的合法权益,对专职消防员的社会待遇进行了明确。三 确定了队伍管理模式,规定专职消防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按照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的需要,限定专职消防队日常执勤备战人员不得少于总数的70%,有助于队伍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谢谢大家!

  2013年11月5日1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