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08.10.2016  09:37

(第49号)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