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猎狐2015”: 偷逃353万税款 潜逃海外8年落网
原标题:甘肃“猎狐2015”专项行动“首狐”在印尼被抓获—— 偷逃353万税款 潜逃海外8年落网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昨日,西部商报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我省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协调下,成功从印度尼西亚抓获一名出逃长达8年之久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打响了甘肃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的第一枪。
猎狐2015甘肃首狐落网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和加强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2015年3月31日,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办决定从4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全力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经过不懈努力,取得“猎狐2015”专项行动的首战告捷,成功抓获外逃印度尼西亚8年之久的经济犯罪嫌疑人傅某。经公安机关侦查证实:犯罪嫌疑人傅某,男,1964年11月12日生,甘肃宇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而甘肃宇能有限公司在2007年4月至10月期间,通过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共计偷逃税款353万元,甘肃宇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傅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涉嫌逃税罪。案发后傅某于2007年11月19日,从上海浦东机场乘飞机逃往印度尼西亚。“猎狐2015”专项行动开始后,我省公安机关将傅某列为重点工作对象,成立了专门缉捕工作组,制定了具体的缉捕行动方案,经过大量的摸排工作,掌握了傅某在印度尼西亚的相关信息并上报公安部。对此,公安部“猎狐2015”专项行动办高度重视,派出抓捕组前往印尼,在印尼警方的配合下,在印尼首府雅加达将出逃8年之久的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傅某成功抓获。傅某的落网,彰显了公安机关开展“猎狐”行动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的强大决心和必胜信念,犯罪嫌疑人无论逃到天涯海角、任何角落,公安机关都要将其缉捕归案,绳之以法。
13名外逃人员列为重点对象
据统计,甘肃省共有境外逃犯13名被列为公安机关“猎狐2015”专项行动缉捕对象。这13人分别逃往美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以及中国澳门、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4月22日,省公安厅召开“猎狐2015”专项行动推进会议,会议传达落实了中央、省上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和指示精神,对“猎狐2015”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追捕劝返方案,按照“一人一档”、“一案一策”要求健全在逃境外犯罪嫌疑人档案,严格落实责任制,有力的推动了“猎狐2015”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同时,公安机关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员的线索信息,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员家属、亲友及知情人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信息,敦促、规劝在逃犯罪嫌疑人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公安机关郑重承诺,只要主动自首的,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和四部门《通告》精神,一律从宽处理。对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信息并经查实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为提供线索的人员保密。(记者 宋芳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