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关于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更新采伐杨树虫害木的批复
甘林资函〔2015〕294号
武威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上报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更新采伐虫害林木的报告》(武林呈〔2015〕103号)收悉。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执行“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1〕96号)精神和《武威市林业局关于上报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虫害木更新采伐现场踏查及作业设计评审意见的报告》(武林呈〔2015〕145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家林业局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更新采伐Ⅷ林班6、12、44、51、53小班人工二白杨虫害木1352株,合林木蓄积量300.5立方米、出材量233.5立方米。
二、采伐作业必须格按照你局上报的《国家林业局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拟采伐更新造林作业设计》认真组织实施。
三、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厅核发,所需采伐限额占用省预留2015年度人工公益林采伐限额。
四、由你局派员现地拨交伐区,并对采伐作业全程监督检查。
五、更新采伐的杨树虫害木,要在当地森防机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严格的解板、刨片、药物熏蒸等加工处理后就地使用,严禁运输流通,预防杨树天牛等有害生物传播。
六、由你局负责督促国家林业局甘肃濒危动物保护中心按照上报的更新造林作业设计,营造不少于采伐株数和面积的防护林带,并负责造林质量验收。
甘肃省林业厅
201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