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成绩显著

06.09.2015  07:16

   中国甘肃网9月6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记者 伏润之)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省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会上了解到,今年省、市、县层层对照目标责任书,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项目取得显著成绩。其中,完成并分配2012年底以前开工建设公租房1.1068万套(户),目标任务完成率109.6%,全国排名第一;今年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24.4%,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上述两项指标领跑全国并得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高度肯定。

  加快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党和政府的重大民生保障工程,也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任务。省委省政府今年继续把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入为民所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省建设厅厅长杨咏中介绍,今年是全省棚户区改造任务最重、征地拆迁压力最大、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新建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15.7796万套(户)。截至7月底,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开工9.02万套(户),开工率57.1%。全省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42万套,基本建设任务完成率72.4.%。省建设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部门积极向国家部委申报项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到7月底,全省落实到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70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60.12亿元,省级配套资金9.87亿元,目前已拨付到各市州、县市区,使用状况良好。

  值得关注的是,大力推进货币化安置是我省今年棚户区改造创新发展的一大突破。为此,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开行对棚改货币化安置取消了比例限制。同时,我省还加大城镇棚户区改造力度,将城市危房改造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政策范围,享受中央、省级棚户区改造补助和中央基础设施配套资金支持,并在手续办理、资金补助、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等方面全面落实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优惠政策。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坚持高起点、大格局、一步到位的思路,棚改及基础设施三年计划项目要与城市道路、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地面地下停车库(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紧密结合,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明确提出要把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计划与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的投资政策相结合,统筹规划、互相协调、综合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