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构建四大生态安全屏障
中国甘肃网4月24日讯 据鑫报报道(记者 吴少华)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2015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今年我省继续推进河西内陆河等四大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
整治东部百万亩土地
在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方面,我省将继续推进河西内陆河地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继续实施敦煌水资源合理利用与生态保护规划,加快建设昌马、双塔、党河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和河道恢复与归束工程,完成月牙泉恢复补水、敦煌市城市地下水源地转换等项目可研审批工作;推进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以甘南高原地区、中部沿黄河地区水资源保护为重点,积极推动黄河首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继续实施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推进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以南部秦巴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为重点,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甘肃“两江一水”区域综合治理规划。争取国家安排我省实施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建设;推进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以陇东陇中黄土高原地区水土保持和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争取国家支持启动实施定西渭河源区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规划。实施甘肃东部百万亩土地整治重大工程,2015年计划完成26个子项目,建设规模41.78万亩,落实投资7.53亿元。
建立最严水资源测评体系
我省还将建立省、市、县三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测评价体系和考核评价制度。启动实施疏勒河流域水权试点方案,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交易流转,建立疏勒河流域取水许可及水资源使用登记数据库及管理制度。建立甘肃省省级和疏勒河流域水资源收储交易中心。结合国家生态文明和主体功能区示范点建设,开展生态价值及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工作,推进祁连山生态补偿示范区建设。划定并坚守全省林地和森林、湿地、沙区植被、物种等4条林业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1+4+9”治污工作模式,我省将继续突出抓好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加强金昌、白银、嘉峪关、天水4市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推进酒泉、平凉、临夏等9市州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加快编制城市污水、垃圾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对已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计划正在建设的6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和8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
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
同时,我省今年还将全面完成35个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任务。开展嘉峪关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推进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城市矿产”示范项目建设。完成100户示范企业培育任务,争取一批企业跻身国家示范企业行列。加快金昌市、通渭县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建设。推进兰州和武威再生资源回收试点城市、酒泉和敦煌国家级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建设。加快兰州、白银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加快七里河城区老工业区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有序推进兰州石化搬迁改造前期工作。开工建设酒泉至湖南±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瓜州常乐电厂配套调峰火电项目。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探索符合贫困群众实际的抵(质)押金融产品,开展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抵(质)押贷款试点,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在贫困地区建设村级便民金融服务站2500家。
启动我省重点景区5A级创建;开展精品景区和特色景区晋等升级,创建1个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全省力争创建4个旅游强县、6个特色旅游名镇、15个特色旅游名村。建成旅游专业村50个,建成高标准农家乐1000户。加快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30个旅游扶贫试点村。
易地扶贫搬迁15.4万人
稳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度建设任务,坚持整体搬迁,通过集中、插花、小城镇等多种方式安置,统筹考虑安置区交通、水利、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建设,优化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公共资源配置,2015年完成易地扶贫搬迁15.4万人。推进扶贫攻坚行动,全面实施秦巴山片区、六盘山片区、藏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确定100个以上特困片带安排1000个整村推进项目进行集中攻坚。在贫困村大力发展互助性、公益性金融,建设互助资金协会1000个,强化中和农信等小额信贷资金管理模式,逐步扩大小额信贷规模和覆盖面。全面实施“民企陇上行”行动,促进全国工商联所属商会对口帮扶18个贫困县产业开发合作。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城市低保标准10%;提高农村低保标准11%,使一二类低保户实现政策性脱贫;提高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40%;提高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10%;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10%;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10%;为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均补贴1500元;独生子女伤病残和死亡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标准农村由每人每月150元和170元、城镇由每人每月270元和3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500元,为失独家庭发放一次性2万元补助金;为重度残疾人家庭发放护理补贴;实施残疾人康复服务“百千万”工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320元提高到380元。
完成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置和业务整合,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试点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陇西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审慎稳步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