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所需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公开招标
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比选,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现邀请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度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二、比选编号:GSZFXY2015ZBDL-01
三、比选单位:甘肃政法学院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从业资质;
2、在兰州市区内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3、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的记录;
4、比选申请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获法定代表人授权;
5、本比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申请;
6、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比选申请人对本次比选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到甘肃政法学院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六、有关本项目比选的相关信息都将甘肃政法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15年1月19日- 1月22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前来甘肃政法学院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甘肃政法学院办公楼五楼)领取,节假日除外,不寄送。
八、比选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08:30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应在此时间内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材料送达甘肃政法学院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材料将被拒绝接受。
九、比选时间:2015年1月23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材料时,应在《递交比选申请材料签到表》上签到,未按时签到的比选申请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比选。
十、比选地点:甘肃政法学院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有关事项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0931-7601608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学院
201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