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建立金融顾问制度
甘肃省近日正式启动金融顾问制度,首期聘请的131名金融顾问将当好政策宣传员、发展指导员、融资服务员、信息搜集员,为企业发展提供全面客观的“定制式、贴心式”金融咨询服务,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推行金融顾问制度,有利于促进企业高效对接金融服务、对接资本市场,提升其以投资、融资为核心的金融管理水平,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甘肃省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与市场“无形之手”叠加效应,通过建立公益性金融顾问制度,搭建起政、银、企三方常态化沟通桥梁,链接起金融、科技、信息、法律、财会等多方专业机构、专业资源、专业力量、专业服务,推动金融政策直达、金融服务直达,帮助解决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难题,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金融服务。
金融顾问是地方政府委托金融监管部门选聘,运用自身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兼职为企业提供公益性金融咨询服务的专家队伍。甘肃省金融顾问以团队形式为企业提供顾问服务,省级层面组建10个金融顾问团组,每个团组13—14人,由不同专长的金融顾问组成,每月至少1次通过座谈交流、电话沟通、视频连线、实地调研等方式,向企业宣讲金融政策、金融产品,了解企业融资需求,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建议和服务,并按照服务需求和完成效果进驻和退出。同时,根据金融顾问团组实际服务能力,在保障服务品质的前提下动态增加服务企业数量。
金融顾问办公室每年将对金融顾问和金融顾问团落实金融顾问制度情况进行考评,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优秀金融顾问”“优秀金融顾问团”,将评选情况纳入年度“省长金融奖”评价体系。金融监管部门将落实金融顾问制度情况作为对金融机构监管评价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
(责编:周婉婷、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