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综述
中国兰州网3月1日消息 “吃水基本靠担,生活基本靠田”、“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是甘肃省许多贫困山区农民生活的真实写照。面对农村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问题,“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委、省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扶贫攻坚行动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
“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各类资金133亿元,其中,国家易地搬迁专项资金25.86亿元,中央财政扶贫资金5亿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1.8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4.96亿元,群众自筹资金85.35亿元。共搬迁71个县(区、市)的贫困群众12.7万户63.5万人,搬迁规模是“十一五”的1.8倍。
全面实施统筹兼顾
“十二五”以来,甘肃省坚持以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要求为统揽,立足省情实际,瞄准居住在环境恶劣、生态脆弱、不具备基本生产和发展条件的区域需搬迁的贫困人口,先后科学编制了《甘肃省“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2013–2018年)》,以促进全省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目标,以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核心,把易地搬迁同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同规划、同部署、同建设,增强了易地搬迁工作的科学性、整体性和针对性。
同时注重省级财政支撑,在国家补助的基础上,人均增加2000元的省级财政配套资金,将补助标准提高到了8000元;统筹安置各项资金,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共同用于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变“独唱”为“合唱”,有效提升项目整体效益;注重金融创新扶持,把引导与自愿结合起来,对搬迁群众每户落实5万元以内、贴息3年的优惠贷款。
坚持因地制宜,以高效益安置模式实现灵活搬迁。各地严格遵循“安居与乐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的原则,因地制宜选择安置模式。集中与插花安置相结合,一方面,依托城镇和中心村、工业园区、重大工程、国有农林场和矿区棚户区改造等实施集中安置。配套建设一批引水灌溉工程,以水定地,以地定人,有效解决搬迁群众上学难、看病难、吃水难、行路难、发展难的“五难问题”;另一方面,结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及进城务工等方式,稳步推进插花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