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共建美好家园 ——甘南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之做法篇
卓尼县尼巴乡尼巴村。
合作市坚木克街道绍玛村文化广场。
卓尼县尼巴乡江车村新貌。
临潭县古战乡古战村农牧户家安装的太阳能取暖设施。
“美丽的草原我的家,风吹绿草遍地花……骏马好像彩云朵,牛羊好似珍珠撒……”一首《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唱出了甘南草原的风情。
甘南州地处国家“两屏三带”生态安全屏障核心地带,90%以上的国土面积属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区。培育生态产业、发展生态经济、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建设生态文明是甘南实现融合跨越发展的唯一出路。
立足当地实际,甘南州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以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为统揽,融合社会主义新农村、美丽乡村、旅游专业村、脱贫致富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将生态文明建设与农牧村综合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保护与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完善与社会保障提升,承载脱贫功能、发展功能、生态功能和文明功能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新路。
科学谋划 一抓到底
甘南州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中,统筹农牧村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产业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提升、基层组织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要素,使之成为藏区农牧村发展的新模式和“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成为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新载体和农牧村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实践。
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担当意识是甘南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的重要保障之一。全州各县市把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点,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成立领导小组,设立相关机构,实行“一个小康村,一名县级领导,一抓到底”的包抓机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分工负责,为推进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广泛动员 发挥作用
甘南州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过程中,尊重群众意愿和首创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农牧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农村党员、离职村干部的作用,参与规划编制、方案制定、建设选点等重要事项;实行“阳光”操作,及时公示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加强村民自治和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建立完善农牧村环境卫生、生态保护、饮水安全和道路维护等长效管护机制,引导农牧民自我管理、自我维护……这些都是甘南州夯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群众基础的主要做法。
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过程中,各县市积极宣传惠民政策,推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不断强化群众的主体责任,最大限度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结合村组实际情况,推选群众监督员参与监督施工过程的每一个环节,发挥了群众监督作用。
甘南州把夯实基础、平安创建作为生态文明村建设的抓手,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活动,推进生态文明小康村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搭建便民服务平台,建立民情信息网络,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创新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依法查处乱采滥挖、盗采盗伐、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
完善功能 协调推进
在落实全州总体规划布局的基础上,甘南州聘请兰州、西安、北京等地知名设计单位高标准完成规划编制,做到了“一村一规划”及州县乡村四级规划科学衔接。坚持先立项、再规划、后建设。在规划步骤上,优先选择公路沿线、建设基础较好的自然村作为项目实施村,再依次向周边延伸。在规划标准上,紧紧围绕完善住房、道路、绿化、用水、用能、通信、卫生、综合服务、村组管理等功能,制定建设标准,合理确定生态文明小康村的布局、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为项目村设计了亮丽的村容村貌、最完善的综合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甘南州结合农区、牧区、林区和半农半牧半林区地理气候、民俗文化差异,注重留存原始风貌,顺应自然风格,体现村落传统风俗,保护文化血脉,项目村全部按设计风格和民俗特色进行标准化改造,并对危旧房进行维修或重建。
各县市在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原则。迭部县部分村庄设施建设超前谋划,功能完善,做到了雨污分离和人畜分离,村庄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舟曲县就地取材,做足“石头文化”,融入本土文化元素,彰显地方特色;卓尼县着力挖掘红色文化,使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传承;碌曲县互联网信息化建设实现生态文明小康村全覆盖;夏河县将精准扶贫和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有效对接,实现了精准扶贫和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双推进”。
筹措资金 保障项目
资金保障是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的先决条件,甘南州各县市把资金筹措放在突出位置,创新筹资模式,优化配置资金要素,构建多元投入机制。通过积极创新筹资模式,健全财政引导、项目整合、金融信贷、社会帮扶、群众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将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的70%以上用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整合发改、住建、交通、水电、扶贫、农牧、商务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以及对口支援和社会帮扶项目等资金集中使用,各县市固定资产投资均突破2.5个亿元;规范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村级互助社等新型农牧村金融机构,开展耕地、草场、林地、宅基地等资源的登记和流转,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协调国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新设“生态文明小康贷”等专项融资贷款,全面落实金融信贷资金;引导和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产业大户、热心人士通过投资、捐助、结对帮扶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2016年,甘南州各县市将2.35亿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小康村建设,到位率达95%;各类整合项目资金2.45亿元;安排落实藏区专项资金0.65亿元,争取落实省级预算内资金0.19亿元,落实国开行贷款12亿元,有力保障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特别是玛曲县将银行贷款100%拨付乡镇或施工企业,夏河县90%的生态转移支付资金用于小康村建设。舟曲县整合各类项目资金5720万元,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
紧盯目标 督促检查
为了保障生态文明小康村的建设,甘南州按照“城乡一体、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项目定位,制定《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十三五”规划》《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标准》《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了规划先行的规划引领机制、工作不断档的持续推进机制、州县乡村四级责任落实机制、全面整合各记其功的项目整合机制、因地制宜特色鲜明的分类指导机制、政府引导群众支持的群众工作机制、讲文明树新风的生态教育机制和分期分层全面督查机制,牢固树立全州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一盘棋”思路,有力推进了项目实施村软件、硬件设施的共同推进。
在实际工作中,甘南州各级各部门紧盯目标任务,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和《督查办法》《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问效问责办法,并狠抓督促检查。甘南州委州政府包抓领导和分管领导对各县市进行重点督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督查,州生态办每月赴各县市进行督查,并根据督查结果排名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县市下发了整改通知。甘南州直各有关部门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分赴各县市督查对口行业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现场指导,蹲点督查。甘南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组织代表、委员专题进行调研和视察,州纪委监察局对全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探索建立“三个台账”制度,即县市台账、乡镇台账和村级台账,每周每月及时更新,为全面了解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运行情况提供了依据。(记者赵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