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十二五”环保工作成就回顾

16.03.2016  09:06

绿色是草原永恒的色彩,生态是甘南最大的优势。

过去的五年,甘南州委州政府立足甘南的长远发展,坚持以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谋篇布局,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立州之要,坚持“保护、发展、稳定”原则,坚守“稳定、生态、民生”底线,确立了“生态立州”战略地位,相继实施了一批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环境治理、环保能力建设等重大项目,先后被国家列入全国13个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单位、国家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示范地区及甘肃省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规划方案相继获批并在全国率先实施。

过去的五年,全州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首要任务,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过去的五年,全州环保系统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州县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环境监管、污染防治责任,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阵地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以生态文明理念统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日益凸显,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主要取得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环境决策和管理迈上新台阶。立足州情实际,充分发挥“生态立州”战略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委员会、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全州整体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时,印发了《深入推进“生态立州”战略,努力建设“生态甘南”的实施意见》、《甘南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编制完成了《甘南州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甘南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3-2017年度)》、《甘南州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甘南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出台实施了《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关于环保公安加强环境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初步形成了符合甘南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促进环境保护工作从摸清家底走向了全面管控,从点散监管走向了集中有效管理,从项目建设管理无序走向了有序规范的新进程,从多还环保历史欠账走向不赊环保新账的新阶段。

---污染防治和减排取得新进展。通过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生活源、工业源、交通源污染治理工作持续推进,全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减排成效显著。监督各县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规范运行,督促全州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屠宰加工、水泥生产、集中供热企业实施了污染防治和减排项目,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检测和环保标志核发工作,督促辖区内所有加油站全部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燃油,完成了22个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各县市城区污水处理率由2010年的16.32%提高到了2015年的50.5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由2010年的45.8%提高到了2015年的84.79%。“十二五”期间,累计净削减化学需氧量1240吨、氨氮120吨、氮氧化物1042吨、二氧化硫102吨,超额完成了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同时,组织完成了全州县级以上1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区划调整和92个乡镇饮用水源地划定工作,全州130多个饮用水源地实施了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项目,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逐年提高。

---环境执法和监测取得新成效。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及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通过“严管、严查、严改、严处”,组织力量采取明查与暗访、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不确定时间、不提前通知,直奔现场、突击检查,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对重大建设项目、“一江三河”流域、国控重点源、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公路水电矿山三大建设领域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州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全部纳入管理,电磁辐射管理得到加强。“十二五”期间,全州依法整治突出环境问题385个,处罚环境违法行为94起,处罚金额达674万元,征收排污费1815.6万元。及时办结群众信访投诉85件,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依法开展辐射环境执法检查,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同时,每月对8县市生态功能县域环境质量各项指标进行监测,每季度对全州集中式饮用水源、国控黄河断面、省控大夏河、格河断面、合作市区域噪声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对9家国控重点污染源监控企业和县市城区污水处理厂按要求开展监督性监测和在线仪器比对监测,对8县市土壤环境质量开展例行监测,对全州24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试点监测,对合作市空气环境质量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全州地表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良好。合作市空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超出全省平均水平,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全省前列。

---环保审批和源头防控取得新突破。按照国家产业导向和环保政策,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严把环评审批关,严禁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项目和落后工艺落户甘南。依据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做出的明确规定,禁止开发5万千瓦以下的水电站。“十二五”期间,累计审批建设项目1138个,不予或暂缓审批项目43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2个。对2010年以来所有建设项目进行了清理清查,协调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在水电建设、资源开发项目中“未批先建”的问题。同时,加大源头防控力度,对19家企业发放了排污许可证、8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审核、37家企业完成信用评价及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19家重点企业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生态建设和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果。州政府成立了甘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甘南州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及绩效评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011-2015年累计争取到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7.7亿元,督促各县市将60%以上的资金尽量用在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时,全面启动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7273万元,在全州222个行政村实施了农牧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并依托项目实施加快推进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全州获得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乡镇”21个、“省级生态村”11个,农村环境整治取得积极进展。

---环境宣传和培训教育有了新提升。通过开通甘南环保网站、在电视台插播环境宣传公益广告、定期发送移动手机环保短信、举办“生态立州”有奖征文、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开展“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等方式,不断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全面加强州县乡各级领导干部、重点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教育,举办各类培训班40次,并将生态环保理念纳入干部在线学习教育范围,承办了中国生态文明腊子口论坛,开展了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环境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引导全州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道德观和价值观。“十二五”期间,先后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宣传教育工作,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性大为增强,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成效得到广泛认同。

---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发生了新变化。累计落实国家和地方环保能力建设项目资金4600多万元,用于州县市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和能力建设,改善了全州环境监察、监测装备水平。合作市、夏河县、舟曲县环境监察监测业务用房建设得到了国家支持,实施了甘南州环境监测站国家第三期空气自动监测网建设项目,建成了甘南州环境监控中心,全面提升了环境监管能力。通过增加环保部门人员编制、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重视廉政文化教育,全面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努力塑造了环保队伍新形象,为环保工作发展提供了动力和活力。

回首过去,“十二五”的风雨沧桑和不懈努力,波澜壮阔的1个奋斗历程是甘南环保史上浓墨重彩的5年,州委州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作为立州之要和首要任务,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州委、州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为生态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注入了很多厚重的底色和更多坚实的保障。着眼当前,“小康全面不全面,生态环境质量是关键”这是习总书记的殷切期盼和沉甸叮嘱,“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是党中央和省州政府党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也是我们环保人肩负的历史责任和光荣使命,迫切需要我们用智慧、勇气和魄力去担当。展望未来,党中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要求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将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州委州政府做出用绿色现代化建设引领甘南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布局,今后五年甘南州将紧紧抓住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这个核心,打好补齐短板攻坚战,理清总体思路,把握前进方向,转变方式方法,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甘南州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