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心学习新理论 深入剖析新案例推动环境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05.06.2014  19:05

为借鉴经验、改进作风、提升素质,5月30日下午,甘肃省环境监察局组织全体职工全文学习了环保部周生贤部长在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认真剖析了《中国环境报》刊登“邢台一企业伪造监测数据恶意偷排偷放被罚145万”案例,系统学习了“监管是一连串的事(新修订的环保法对环评审批作出新规定)”理论文章,增强了环境监察人员的危机感和紧迫感。

会上,区分局领导、科长、科员等层面,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视角对周部长提出的“四梁八柱”环保新理论进行发言讨论。 大家表示, 浙江生态省建设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应结合地处西部干旱少雨,生态修复时间长,见效慢等特点规律,坚持改革创新,科学合理规划目标,积极探索适合省情环境治理新路劲; 一致表示 ,要以深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为牵引,掌握新法内涵、了解政策标准、探索创新经验,促进新法与工作无缝对接夯实理论基础,践行环境监察人员职责义务; 纷纷表示, 主动利用生态环保体制改革这一契机,下大力完善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局领导对照《中国环境报》刊登的“邢台一企业伪造监测数据恶意偷排偷放被罚145万”、“监管是一连串的事”两个典型案例,结合自身多年工作实践,就如何履职尽责、树好形象、彻查企业进行了传、帮、带。 局领导指出 ,这两起环境违法案件具有孤立性,也具普遍性,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技术的推广,第三方运营监测技术在改变固有监管模式,提升管控企业排污质量效益的同时,也给企业与第三方运营私相交易、篡改数据、联合造假留下了空间,给我们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作为环境监察人员,我们要清醒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进一步增强危机感、紧迫感、责任感,对照查摆不足,措施跟进监管企业和第三方运营商,从源头上斩断造假的根。 局领导要求 ,近期,我们要按照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对全省焦化行业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对焦化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方可用于熄焦,对焦化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用于熄焦的企业要高限处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局领导表示 ,我们环境监察人员作为人民群众环境利益的守护者,应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居安思危、前沿思考,按照“事前严防、过程严管、事后严惩”的原则,建立严密的执法监管体系,进入企业检查前,全面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工艺流程、遵法守纪等情况,勾画出企业排污路线图,清楚进入企业该查什么、看什么、问什么,不留一个问题死角,不放过任何一个细微环节,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督促企业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立即叫停、高限处罚、跟踪问效,尽到一名环境监察人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