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应急中心对河西五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10.10.2016  03:07

为有效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各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有序开展。9月18日至28日,省环境应急中心对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五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

督查组首先查阅了当地环保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资料,重点对市、县(区)环保部门环境隐患排查督查及督促企业整改落实情况、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置、日常应急值守、重污染天气应对、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及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等工作进行了检查。结合当地河流、饮用水源地、企业生产等特点,商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的重点,进一步提高环境应急能力。同时,对现场抽取的部分企业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及日常环境风险隐患自查等情况进行了抽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及时印发督查情况通报,督促当地环保局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此外,督查期间,督查组会同市、县(区)环保部门专门赶赴黑河跨省、市界断面进行实地勘察,详细了解河流地理位置信息及周边环境敏感点分布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