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全面安排部署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各项工作

14.07.2018  18:30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防汛减灾工作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汛期环境监管,扎实做好全省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各项工作。2018年7月14日上午,省环保厅党组书记、厅长雷思维召集厅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做好全省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会议首先通报了当前全省汛期面临的严峻形势,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林铎,省委副书记、省长唐仁健对全省防汛减灾工作作出的批示精神。

会议要求,各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一是 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充分认识强降雨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复杂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警惕性,将汛期环境安全管理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 要强化监督,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企业自查、自报、自改、自验的隐患排查与治理组织实施制度,全面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环保部门落实环境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重点行业企业、流域区域、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提高区域风险防控能力;督促属地政府履行环境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履行汛期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三是 未雨绸缪,做好汛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地加强对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事业单位汛期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工业企业、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对存在环境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四是 加强饮用水源地、主要河流断面和重点企业污水排放口的水质监测,加强水质变化分析,发现水质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五是要多途径关注汛期舆情,及时调度核实和化解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信访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线索和苗头性信息;要强化环境应急值守,始终保持单位人员、物资装备、监测设备及车辆处于临战状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能够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妥善进行应对。 六是 强化环境应急联动。加强与气象、防汛、国土、交通、安监、水利等部门应急联动,密切关注汛情灾情,充分运用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部门预测预报信息,做到提前预警防范,同步应急联动。